洛阳印发体育赛事扶持奖励办法,最高可获 200 万元扶持
洛阳市体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这一措施,旨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举办对洛阳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体育赛事,积极培育和创建地方体育赛事。优质体育赛事品牌,进一步带动体育产业发展,将提升洛阳的城市形象和影响力。
《办法》主要适用于对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社会资本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支持和奖励。包括在洛阳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传统体育品牌赛事,以及在洛阳设立的具有自主品牌和行业认可的赛事规则和标准的个人体育赛事。
支持及奖励标准如下:
国际级赛事
国际体育组织(含洲际)及以上主办的国际A、B、C类体育赛事及各体育组织、在洛阳举办的国际赛事(含分站赛事),参赛国家超过3个,参赛国家超过4个参赛队伍,至少有3名世界百强或知名运动员参赛篮球国内外主要赛事介绍,包括滑翔伞等空中运动,帆船、冰雪、围棋等水上运动,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子竞技、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运动项目,主办方可给予每场比赛总投入的30%,最高可达200万元。
国家级赛事
国家体育总局及其在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协会主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国内体育赛事有滑翔伞等空中运动,帆船、冰雪等水上运动以及围棋、足球、篮球、排球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子竞技、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运动项目,参赛省份4个以上(含港澳台),参赛队伍5个以上,可每场比赛主办方将给予总投入25%的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赛事级别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标准确定。国家级赛事应当纳入国家体育总局或者国家体育协会的年度竞赛计划,并须经主办方批准或者授权。
省级活动
省体育局及其洛阳市体育中心、体育协会主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体育赛事包括滑翔伞等空中运动,帆船、冰雪、围棋、足球、篮球、排球、桌球等水上运动网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子竞技、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体育赛事,若参赛城市超过5个、参赛队伍超过6支,主办方可给予每个项目总计配套资金的20%投入下次比赛,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承办“滑翔伞、帆船、冰雪、围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子竞技、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项目以外的项目篮球国内外主要赛事介绍,与国际接轨,国家、省两级有相应扶持条件的,可按扶持标准的50%给予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当地传统特色活动
在洛阳连续举办的本土自主品牌的个人体育赛事,参赛者一半以上来自外地篮球国内外主要赛事介绍,组织规范专业,行业影响力较大(不含青少年考试/各体育细分/岗位晋级等比赛/级别/证书))。赛事连续举办3届以上(含3届)且当年(届)比赛费用超过50万元的,当年赛事(届)可向主办方提供赛事总投资的15%举办比赛,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据介绍,体育赛事扶持奖励资金数额控制在赛事实际投入成本的30%以内。申请扶持资金的赛事主办方和赛事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条件。